言煜闻言,直接就惊了!
林溪这话的意思不难理解。
他们手持宝卷回国,但是作为两个‘劣迹斑斑’的罪人,凭什么被信任?
直接将宝卷经书上缴,只怕到头来只会背个更大的罪名,受更凶猛的反噬。
这诺大的功劳,有一个火车的人抢着要占有。
哪里还轮得到他们?
只有先造势,造一个轰动全球的势,然后在一路血战,杀回国内。
这样才能直接抢占先机,让这份功劳,变得牢不可破。
“你想的是不错,但是咱们···能成吗?”言煜忍不住担心问道。
林溪道:“相信我!”
以林溪的能力,当然能成。
即便是消息暴露了。
却毫发无损的将宝卷经书带回去,那也毫无问题。
不过,演戏演全套,多少要搞的狼狈些,弄出点大动静、大声响。
否则的话,怎么有说服力?
在林溪的再三承诺,以及展现了些许肌肉之后,言煜终于还是被说服了。
除了相信林溪。
也因为他有一颗回家的心。
在家的人,总是想要离开,去看看更广阔的天地。
而离开家的人,一直在寻找回家的路,只愿在那最无聊的时光里,酣睡在故土上的某个午后。
就像许多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。
无论他们嘴上多少次说着,我要在这座城市里,占据一席之地。
但是内心深处,最安稳的家,永远在那暖阳里的小城。
外面的世界无法安放灵魂,故乡的衰老无法安放肉身,这才是年轻人迷茫的关键。
富人区和平民区中间,隔着一道高高的城墙。
而想要跨越这座墙,不需要明面上的门票,不需要任何的表面的通行证。
它只需要一双干净、明亮且带着花哨纹理的皮鞋,一件整齐、贴身并且价值不菲的西装。
只要穿上了它们,即便是一只猴子,也能堂而皇之的从桥上过去,进入富人的世界。
但如果没有它们,无论你拥有多么高贵的灵魂,也只会被那些面黑的士兵,用枪指着,挡在门外。
士兵们同样出身平民。
但是他们却最瞧不起和他们一样的平民。
因为他们是富人的看门狗,做着有朝一日,加入他们的美梦。
言煜当然可以轻松的走到富人区去。
除了因为他有皮鞋和西装之外,也因为他是外国人。
在整体贫穷的阿勒国,外国人本身,就代表了财富和地位。
哪怕其实也有不少的外国人,是从本国流亡过来的逃犯,或者在国内无法生存的地痞、流氓、无赖。
怀里揣着自己最后的那些家当,言煜迈着稳健的步伐,走进了一个以蓝色和白色为主色调的宫殿。
宫殿的设计既有古典的韵味,又有现代的奢华。
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过,很难让人相信,它会是一个那样的场所。
言煜娴熟的走进一个展厅。
展厅里,灯光黯淡。
有几十张沙发,错落有致的摆在四周。
最中间的位置。
一位优雅的女士,戴着黑纱手套,和神秘的黑色面巾与小礼帽,穿着齐大腿根的黑丝袜,踩着火红的高跟鞋,正在弹琴。
优美的琴声传来,侧耳倾听的人,却寥寥无几。
因为他们正用贪婪的目光,看着女士身上,那些未曾装饰衣物的地方。
这位女士···这位足以登上名流殿堂的音乐家,在不应该特别庄重的地方,将自己装饰的奢华,却在必须遮掩的地方,大大方方的敞开。
暗处的沙发上,有人开始叫价。
他们最后的获胜者,可以拥有一顿丰盛的晚餐···和这位女士一起。
女